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透视镜/改革法援制度 杜绝库房变提款机\蔡树文

2021-10-23 04:25:58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消息称,政府完成检讨本港法援制度,建议推出三大方向,包括一般情况下,刑事案申请人不得自选律师,改由法援署署长指派。

  过去容许申请人自选律师,常常出现涉嫌利益输送,让纳税人的钱堂而皇之流入个别律师袋中,令法援沦为某些人的赚钱工具。奈何现有的法援制度下,只能“硬食”。

  大律师公会指至今未收到新方案全部细节,认为基本法第35条列明,香港居民有权选择律师,任何改革应根据相关条文。

  香港居民有权选择律师是基本法的规定,只要有钱聘请律师,当然有选择律师的权利,法庭亦不能拒绝任何执业律师代表当事人。然而法援用的是公帑,必须严格把关,若有人利用漏洞,将法援变作私人户口,就必须规管。

  近年一些人别有用心,不断提出司法覆核,同时不断申请法援,“零成本”跟政府打官司。政府法援制度改革方向正确,但力度太轻,要加辣才行。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