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黄媒”捧为所谓“第二代美国队长”的马俊文,因涉嫌在20个场合高叫“港独”口号,被控国安法的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区域法院法官陈广池昨日裁定,马俊文罪名成立,还押至11月11日判刑。陈广池强调,被告煽动意图“彰彰明甚”,其有没有能力这样做,与控罪元素无关。
法官陈广池昨日援引黎智英案和唐英杰案,强调煽动罪毋须证明有人被煽动,煽动与否与被煽动的人数无关。对于辩方表示,单纯叫口号不构成犯案行为,陈广池认为,法治社会的自由和权利不是无止境和绝对的,否则破坏性和颠覆性不言而喻。被告多次声称行使基本法权利,但明显忽略基本法第一条的大原则,即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