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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版权条例公众咨询三个月 倡增多项豁免

2021-11-25 04:27:1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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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中)、知识产权署署长黄福来(左)和署理知识产权署助理署长(版权)许丽珊(右),就更新香港版权制度公众咨询举行记者会。

  【大公报讯】记者冯锡雄报道:政府重启修订《版权条例》工作,展开为期三个月公众咨询,以2014年的条例草案作为基础,建议将侵权行为列为刑事罪、版权持有人可获得额外赔偿,并增订“安全港”条文,若网上服务平台有侵权行为,只要作出合理阻止,例如将作品下架,只须承担有限的法律责任。政府同时建议增加多项豁免,包括戏仿、讽刺、模仿、评论时事等,强调修订法例为保护版权持有人权益,亦会尊重表达和创作自由。

  咨询内容涵盖五大范畴

  《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在七年前获得立法会法案委员会支持,但因为部分议员“拉布”,导致审议程序被迫休止。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昨日表示,国家提出支持香港发展成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香港版权制度落后国际发展形势超过十年,需要急起直追。

  政府重启的咨询内容,涵盖当年已取得广泛共识的五大范畴,包括:版权拥有人的作品,日后以任何方式,包括广播、电子、串流等传播均获保护,将侵权行为列为刑事罪行;若侵权者获悉侵权后,覆制品获广泛流传,将容许版权持有人在侵权案件获得额外赔偿。

  戏仿讽刺评论时事获豁免

  政府又建议,增订“安全港”条文,鼓励连线服务提供者与版权拥有人合作,打击网上盗版活动,网上服务平台只要获告知平台出现侵权行为后,只要采取合理措施遏止,例如将作品下架,只需要承担有限的法律责任。

  此外,咨询文件又建议,新增多项豁免范围,包括戏仿、讽刺、模仿、评论时事及图书馆、教育界网上授课等。知识产权署署长黄福来强调,相关的豁免范围,是“最佳做法,是正常、常识做法”。

  条例未有列明“翻唱”获得豁免。黄福来解释,仍需视乎“翻唱”目的,如果纯粹侵用别人作品唱歌,公开放在网站上,技术上可能侵犯他人私人经济权利,但很多翻唱作品,背后可能已获得版权拥有人默许,并不制止。

  邱腾华早前表示,不排除在条文中,引入香港国安法的元素,他昨日表示,经过研究后,现阶段没有需要。有关的公众咨询,为期三个月至明年二月二十三日,市民可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网站”和“知识产权署网站”浏览或下载咨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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