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宪制秩序,危害国家安全
•公然挑战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
•大肆从事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
•与外部敌对势力勾结,甘当反华“急先锋”、“马前卒”
破坏法治根基,制造社会仇恨
•煽动、教唆、组织、实施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活动
•大肆进行暴力和恐怖活动
•挑动香港和内地对立,毒化社会环境
妨碍政府施政,拖累经济民生
•阻挠破坏政府施政,扰乱管治秩序
•反中乱港议员用各种手法扰乱立法会和区议会正常运作,破坏行政与立法的关系,导致政府施政举步维艰,使区议会成为香港社会一大乱源
歪曲民主内涵,阻挠民主进程
•偷樑换柱,炮制种种“民主”谬论
•冲击选举秩序,破坏选举公平
•一再阻挠循序渐进发展民主
(资料来源:《“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白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