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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中乱港势力罪证

2021-12-21 04:28:4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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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冲击宪制秩序,危害国家安全

  •公然挑战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

  •大肆从事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

  •与外部敌对势力勾结,甘当反华“急先锋”、“马前卒”

  破坏法治根基,制造社会仇恨

  •煽动、教唆、组织、实施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活动

  •大肆进行暴力和恐怖活动

  •挑动香港和内地对立,毒化社会环境

  妨碍政府施政,拖累经济民生

  •阻挠破坏政府施政,扰乱管治秩序

  •反中乱港议员用各种手法扰乱立法会和区议会正常运作,破坏行政与立法的关系,导致政府施政举步维艰,使区议会成为香港社会一大乱源

  歪曲民主内涵,阻挠民主进程

  •偷樑换柱,炮制种种“民主”谬论

  •冲击选举秩序,破坏选举公平

  •一再阻挠循序渐进发展民主

  (资料来源:《“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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