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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场》七骨干被拘冻结资产6100万 钱从何来?

2021-12-30 04:26:34大公报 作者:黄浩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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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国安法实施后,网媒《立场新闻》仍为反中乱港分子及外国势力“搭台”,频频刊登或转载煽动违法、鼓吹暴力的文章和访问。警方国安处昨(29日)执法拘捕七人,包括六名《立场》高层或前高层,以及正在还押的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他们涉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另身为记协主席的《立场》副采访主任陈朗昇亦被带走助查。至于已逃往英国的创办人蔡东豪则被通缉。

  消息指,今天警方落案起诉前《立场》总编辑锺沛权、署任总编辑林绍桐,到西九龙法院提堂。

  警方已冻结《立场》多达6100万元资产,并调查其资金来源,包括《立场》英国所设分社营运的真正目的,是否勾结外国势力等。《立场》昨日发公告表示即时停运。

  法律界和新闻学者支持国安处的行动,认为今次完全是依法作出拘捕,并齐声斥责有人假借新闻工作,进行违法勾当。

  即时停运 遣散所有员工

  《立场新闻》昨日下午发出公告,指已即时停止运作,包括网站及所有社交媒体立即停止更新,并将于日内移除,所有员工已即时遣散。

  昨日被捕七人,包括《立场》署理总编辑林绍桐、前总编辑锺沛权、前董事吴霭仪、何韵诗、周达智、方敏生,另一人为正在大榄惩教所还押的前《苹果》副社长陈沛敏,她涉嫌参与《立场》撰文。陈沛敏与锺沛权为夫妇,全部人涉嫌提供平台发布煽动性文章,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9及10条串谋煽动意图罪。而陈沛敏前日(28日)与壹传媒黎智英等六人,亦在法庭被加控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

  案件仍有人被警方通缉,包括已离港《立场》创办人蔡东豪及余家辉等人;国安处昨日清晨持法院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1发出的法庭手令,调动逾200人,兵分多路到各目标人物的寓所采取拘捕行动,各人被押返警署扣查,其后押解林绍桐到观塘开源道办公室搜证,逗留约三小时,检走约33箱证物,包括大量电脑、文件及50万元现金等。

  警搜记协陈朗昇寓所

  另一队人员持法庭手令,搜查记协主席、《立场》副采访主任陈朗昇沙田显径邨的寓所搜查,检走了电脑、手机等,其后将陈押上七人车,驶至其大埔帝欣苑“老家”继续搜查。

  警方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被捕三男四女(34至73岁),包括该网媒的编辑和时任董事,他们对编采和公司策略担任重要角色。保安局局长亦根据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三发出冻结财产通告,共冻结该公司6100万元资产。

  李桂华指出,涉案网媒涉嫌于2020年7月至今年11月,不断刊登多篇带煽动性文章,企图达到引起藐视香港政府、对香港司法的憎恨、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煽惑其他人使用暴力,或唆使他人不遵守法律和不服从合法命令。

  疑与外力合谋危害国安

  他举例说,该网媒文章中曾形容香港的所谓抗争者“被失踪”和“被侵犯”,这些文章刊登时间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全部毫无事实根据的恶意指控;另外,形容某宗案件的审讯中,提到是“中共赤裸地滥用权力,用法庭展示只手遮天的威能。”令市民对司法产生憎恨。

  李桂华续说,文章形容“中大事件”中“一些绿色军装的防暴警察,用枪对准远处的黄头盔。”“虽隔着防毒面罩,仍看到前方的警察开枪扫射。”及听到有人说:“烧晒佢啦。”他指案件已审讯,但从未见到提及的画面,但仍于文章中出现。这些煽动性的文章亦包括煽动其他人分裂国家、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或呼吁外国制裁香港特区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通常由被捕人或所谓行国际线的逃犯以博客身份提供,有时亦会以独家专访等形式刊登。其中一篇博客作者称他当时举办很多不同的集会,创立代表团前往不同的国家游说,撰写多份制裁名单;另一篇独立专访文章中,作者讲出所谓“香港独立”,明显煽动分裂国家。综观上述情况,警方认为“有很强烈的证据显示该网媒与所谓行国际线的逃犯或人士,是容许、合谋利用其平台煽动他人憎恨特区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引致危害国家安全”。

  被冻结的款项达6100万元,是国安处历来侦破的案件之中最多一次。李桂华说,警方发现大量资金是不收赞助及订阅的安排,加上其广告业务不多,“点解资金可以充裕到可以在英国开一间分社呢?”加上涉案网媒以报道本地新闻为主,“又点解需要开英国分社呢?”因此警方特别调查几方面,比如其资金来源、公司包括其英国分社营运的真正目的、有否与他人合谋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例如勾结外国势力等。

  李家超:披新闻外衣作非法勾当 必须惩治

图:在警方国安处采取行动后,《立场》宣布停止运作,并遣散所有员工。

  网媒《立场新闻》六名高层或前高层及《苹果日报》一名前高层昨日被捕,政务司司长李家超表示,任何人如果假借新闻工作,或利用新闻工作作为工具犯法,危害国家安全,特区政府必会严厉打击。他说,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是根据证据,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依法处理。

  李家超指出,任何人滥用新闻工作破坏新闻自由、污染新闻自由,所有新闻工作者应该齐声反对、齐声说不,并与之保持距离。

  他又强调,香港新闻工作是受《基本法》保障,但如果有人披起新闻外衣,利用新闻作非法勾当,是害群之马,对此予以谴责。一些人把新闻工作当作工具,以达到政治目的,犯法及危害国家安全,警方必对破坏新闻自由的人依法打击。

  邓炳强批《立场》失实偏颇

  对于部分被捕人已辞任董事职务,李家超说,任何人如果触犯刑事法例,有关罪责将追究终身,所以警方按证据和行动需要,采取适当措施,政府对此予以大力支持。他重申,政府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必依法追究,亦须防范、制止、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动。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早前亦点名批评《立场新闻》失实偏颇,包括抹黑及妖魔化大潭峡惩教所“智慧监狱”管理模式,以及对中大桥事件报道不尽不实,煽动仇警情绪等。

  邓炳强警告,“任何人或组织无论用什么包装,用媒体包装又好,用非政府组织包装又好,只要是想违法、危害国家安全,我们一定会找证据,证明你是犯法。”

  法律界:新闻自由不能作为免责借口

  警方国安处昨日执法行动,法律界形容是合法合理。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法学教授傅健慈表示,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西方国家均有严苛的国安法例以作保障,例如美国有至少十几条国家安全法,包括《间谍法》、《中央情报局法》、《保护美国法》等,当中最高刑罚是死刑。英国亦将网络监控作为执法重点,20年间九次修法完善以反恐为主的国安类法律体系,预谋恐袭和煽动恐袭者,定罪可被判处终身监禁,对危害国家安全知情不报或提供资金,同样会被控罪。

  傅健慈说,警方拘捕《立场新闻》的高层或前任高层,这些人负责管理及营运,肩负不可推卸的责任。他强调,新闻自由不能作为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新闻化的煽动文章或其他非法手段,散播失实报道,意图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均涉违反《国安法》和本地法律,应被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者:或涉勾外力、洗黑钱

  至于《立场新闻》会否涉违《国安法》,傅健慈说要视乎警方的调查结果,《立场》除涉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9及10条串谋煽动意图罪外,不排除可能触犯“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俗称“洗黑钱罪”,前者最高可处终身监禁,后者最高可处监禁14年。

  另外,早前律政司及警方亦曾以“串谋煽动意图”等罪行,检控数名“香港言语治疗师总工会”骨干成员,涉嫌以“羊村”系列绘本美化及英雄化违法行为、煽动反对政府情绪等方式荼毒儿童,此案例证明“煽动”罪名,并非外界所指“以言入罪”或“针对传媒”的法例,任何检控亦是基于律政司及警方所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是针对违法行为本身,而所有证据最终会于法庭公开。

  新闻界:清除媒体败类 早好过迟

 

  图:警方昨日动员超过200名警员,在多区拘捕《立场》六名现任或前任高层,以及前《苹果》副社长陈沛敏。图为《立场新闻》办公室。

  珠海书院文学院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关伟昨日形容,警方国安处对《立场新闻》相关高层执法,“行动来得迟了!”他表示,新闻自由是有管制,并非可打着新闻自由的旗子任意妄为。

  作为资深传媒人及教授新闻课程的关伟说,“人人都可利用报纸及新闻网站发表意见,但发表的讯息若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具有煽动性,令人仇视政府,政权,逢中必反,逢政府必反,令读者产生反政府情绪,这些文章或所谓报道就是大问题!”

  立场偏颇 不值一顾

  煽动刊物与批评不同,更无关新闻自由。关伟续说,“我认为由《主场》(《立场》前身)到《立场》的所谓报道,根本唔值得睇,偶尔睇吓觉得好偏颇、有问题,国安处可能人手有限,咁多案件处理,今次执法迟咗,应该喺对《苹果》执法时,一并对《立场》执法,以免继续荼毒年轻人”。他慨叹《立场》幕后负责人蔡东豪一早“走佬”,“好似向《苹果》执法咁,若果当时黎智英走甩咗,你话嬲唔嬲?”

  今次国安处引用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及10条“串谋煽动意图罪”拘捕相关人等,有反对派媒体借故批评引用港英时代条例。关伟指出,“一国两制”下有些条例仍生效,既然《立场》相关人等涉嫌触犯刑事条例,国安处引用合理。他指出,“串谋煽动”的刑事条例早在港英政府年代,用以保护英国的安全,60年代曾有几家爱国媒体被港英政府“封艇”及拘捕负责人。美国亦有相关法例应用在媒体以保障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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