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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暴动案九被告罪成

2022-01-16 04:24:3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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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2019年11月香港理工大学爆发冲突,其间有大批示威者前往“声援”,并在附近参与暴动,其中9人被捕,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罪罪成。区院法官昨日判2名20岁男生入教导所,其余被告分别判监38至40个月。

  9名被告包括报称学生的陈国威、陈霆堃、黄适哲、会计文员陈子谦、设计师梁嘉星、测量主任詹隆享、工程师江镜棠、银行职员曾倩仪和报称无业的邓锦乐。他们共被控一项暴动罪,被控于前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加士居道拔萃女书院外与其他身份不详者参与暴动。

  两名被告梁嘉星及詹隆享各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梁嘉星于同日同地管有一把剪刀及一罐打火机燃料;詹隆享管有一支六角匙及一把板手。

  陈国威及陈霆堃被判入教导所;陈子谦、江镜棠、黄适哲及邓锦乐被判监38个月;梁嘉星、曾倩仪及詹隆享则被判入狱40个月。

  法官林伟权在判刑时重申,法庭必须坚决打击罔顾法纪,危害执法人员的行为;然而在阻吓之余,刑罚不应过重,以免造成压倒性影响,因年轻人将来仍须重投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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