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黑暴期间刀割警员颈部 21岁男生判囚7年9个月

2022-01-18 04:24:30大公报 作者:周扬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图:《大公报》曾作调查报道,揭露被告许添力的姊姊因参与旺暴判囚三年,姊弟均视“港独”分子梁天琦为“偶像”。

  黑暴期间社会充斥暴力,2019年当时19岁的中六学生许添力在观塘港铁站外以刀割伤警员颈部,被起诉企图谋杀罪和交替的蓄意伤人罪。被告早前承认蓄意伤人罪,昨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狱七年九个月。《大公报》曾作调查报道,揭露被告的姊姊许嘉琪曾参与旺角暴乱被判入狱三年,有知情人透露,被告受其姊影响走上歪路,两姊弟均视“港独”分子梁天琦为“偶像”。

  法律界专家质疑判刑太轻

  被告许添力现年21岁,被控一项企图谋杀罪,已还押27个月。他被控于2019年10月13日,在观塘站外行人天桥以疑似鎅刀割向东九龙冲锋队第三队警员梁兆祥颈部,伤口长约3.5厘米,使梁咽缩管等受损,出院后声带瘫痪、声线沙哑,不能完全复原。被告早前承认属交替控罪的蓄意伤人罪,否认企图谋杀罪,原被控的企图谋杀罪则获准存档法庭。

  有法律界专家质疑,以藤条打人虐儿都判囚七年,许添力蓄意割伤警员颈部囚七年九个月,判刑实在太轻。

  法官陈庆伟判刑时表示,被告的犯罪动机足以与谋杀相提并论,他随机挑选施袭对象,事件属有预谋;被告声称到场参与示威,却带有危险攻击物品,当时正撤退的警员与被告无对峙或冲突,被告施袭时亦无受到挑衅;警员幸运地脱险,若伤口稍有偏差,可能会丧命。

  陈庆伟认为,案件属一宗没有常理的暴力事件。虽然政治信念不同,但诉诸暴力或武力就要受谴责,社会绝不接受;而诉诸武力不能解决分歧,反而会加剧问题,强调控罪性质极为严重,判刑要反映出阻吓力,因此以十年为量刑起点,考虑被告认罪,扣减部分刑期,判监禁七年九个月。

  《大公报》曾揭露被告许添力行凶时就读新界喇沙中学,其姊许嘉琪修读港大文学院文学士及教育学士双学位课程期间,与“港独”分子来往甚密,包括与“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份属同窗。许氏一家四口原居于粉岭花都广场,其后搬往大塘湖村村屋,甚少与村民接触。

  消息透露,许添力与姊姊许嘉琪感情甚笃,许一直以其姊为模仿对象。惟许嘉琪在港大读书时追随“港独”分子冯敬恩、梁天琦等,在副校长任命风波中,她响应学生会参与罢课,围堵港大校委会;至2016年,她因参与旺角暴乱被警方拘捕,并于翌年因暴动罪罪成被判监三年。此后,许添力开始仇警,最终仿效其姊袭警断送前途。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