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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非法集结案上诉改判囚8个月 另涉他案仍需还柙

2022-01-19 14:44:25大公文汇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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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底累累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以及前观塘区议员梁凯晴,承认于2020年6月参与非法集结,去年在区域法院被判囚10个月。二人今日(19日)向高等法院上诉庭申请刑罚上诉许可。上诉庭法官潘敏琦及彭宝琴经考虑后,批准黄之锋的刑期上诉,改判其监禁8个月,其中6个月刑期与他另外两案分期执行。预计黄之锋最快会于今年3月服刑完毕,但由于其另涉非法“初选”案且被拒绝保释,相信刑期结束后黄之锋仍要继续还柙候讯。

  另外,去年7月刑满出狱的梁凯晴,今日则未有到庭应讯。法官基于上诉理据不足而驳回她的刑罚上诉,稍后会颁下书面理由。

  黄之锋因2019年6月21日非法围堵警总案、2019年10月5日反蒙面法游行的非法集结案,分别被判监禁13.5个月及4个月。今次就2020年6月非法集结案刑期调整后,总刑期为23.5个月,现于石壁监狱服刑。

责任编辑:陈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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