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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罚款/食署发告票 年均逾3000张

2022-01-20 04:24:3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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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环署发言人回应《大公报》查询时表示,过去三年就全港有关非法展示宣传品,发出的定额罚款通知书分别为2019年3647张、2020年3455张及2021年3209张。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104A(1)条规定,任何人在政府土地(除非获得主管当局书面准许)展示或张贴招贴或海报,即属犯罪。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10000元及每日罚款300元。另外,执法人员可根据《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淨及阻碍)条例》(第570章)向有关违例者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损墙壁栏栅外观可判监

  此外,据本港《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的第8条,在没有拥有人或占用人同意下,以粉笔、漆油或其他方式,在任何建筑物、墙壁、栏栅等之上书写或留下记号,或将之弄污或毁损其外观,可处罚款2000元或监禁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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