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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立法会内会 张超雄囚三周

2022-02-05 04:24:3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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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前立法会议员张超雄涉前年在立法会举行会议时引起扰乱,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他昨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藐视罪,被判监禁三周。另一名前议员区诺轩则被控在2019年,于立法会会议室袭击、妨碍或骚扰,案件押后至下月25日,与同案另一被告一同答辩。

  案情指,2020年5月8日立法会举行内会期间,当时尚未选出新一届主席,时任内会主席李慧琼依法主持召开特别内会,多名乱港议员持续推撞、拉扯、侮辱保护李慧琼的其他议员和保安。

  其中被告张超雄在主席台前高举标语并高呼“李慧琼”,历时长达44分钟,其间有议员投诉其行为构成滋扰、阻碍会议进行,李亦多次向张作出警告,惟不获理会。李最后在议员多番请求下,将张赶离会议。

  裁判官罗德泉指出,议会是以文明方式议事的地方,张在案发时大叫口号,且持续一段时间,虽然造成的干扰未至于即时中断会议,但无可置疑造成相当大的干扰,绝非少少不方便。另外,张作为议员造成的干扰程度及破坏性,远比观众为大,因为议员处于会议厅内会,对会议作出最直接的影响。罗官指张的行为带来严重不良的形象影响,导致“文明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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