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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张贴黑暴文宣 可控颠覆国家罪

2022-02-14 09:30:3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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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会主席马恩国指出,黄店以上种种的所作所为,已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2条“颠覆国家政权罪”,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

  马恩国大律师表示,在国安法生效之前所作出的行为虽然不能以国安法检控,但是以后若果这些行为是之前行为的延续,就可以被视为“延续一体行为”,包括在社交媒体继续张贴违反国安法的贴文等行为,亦可以国家安全法检控。

  依据《国安法》条例,涉及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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