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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焦点/精简法定程序加快收地建屋

2022-03-17 04:24:3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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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发展局提出精简与发展相关的法定程序,加快收地建屋。

  房屋短缺困扰不少港人,公屋轮候册申请者等上楼更是“等到颈都长”。发展局建议修订《城市规划条例》、《收回土地条例》等五条法例,精简法定程序,并授权不同部门同步行事,预计完成修例后,一幅农地由开始改划到预备好兴建公屋,可由现时需时六年,缩短到只需三年半至四年。

  有立法会议员预料,修例有助加快房屋及土地供应,未来十年的22万个公营房屋,以及北部都会区发展,都可望提早落成。\大公报记者 曾敏捷

  现时要将一幅非住宅用途的地皮,由改划、完成平整,至动工发展的“熟地”,涉及法定及行政程序需时至少六年。发展局提出一系列建议,以期加快土地发展,包括修订《城市规划条例》,将城规会制图程序由17个月压缩至约9个月,过程中会合并接收意见步骤,只邀请公众作一次申述,但容许用录制影片申述。修订亦建议授权城规会按需要邀请申述人出席公听会答问题,务求更有效率及更聚焦地处理意见以达至决定。

  容许未拨款可收地

  发展局并建议,将填海工程、大型道路及铁路计划,处理反对意见时限由17个月缩至9个月,订明政府作回应次数上限,并容许“边填海、边规划”,令各项填海工程提前至少9个月开展。政府发言人举例,明日大屿原定于2027年开始填海、2034年有第一批居民入伙,如果修订成事,预计可提早一年。

  收地方面,发展局建议,提早处理反对意见,并赋权政府毋须等工程获批拨款,就可开始收地及发放补偿,整个收地程序有望提早18个月完成。政府发言人相信,除了可加快土地供应,受影响居民亦能尽早得知收地及赔偿安排,对各方都有好处。

  政府亦建议在《城市规划条例》引入一项新权力,使发展局局长可将某些早年已被纳入分区计划大纲图、正面对发展压力及环境破坏的高生态价值地区,指定为“执行管制地区”,方便执法部门可就破坏生态情况作出执管跟进工作。

  修例建议涉及《城市规划条例》、《收回土地条例》、《前滨及海床(填海工程)条例》、《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例》、《铁路条例》等五项条例,共20项修订,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下周二开会讨论。政府计划今年内提交修订草案、明年上半年完成修例。

  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民建联发展事务发言人刘国勳表示,修订可将“生地变熟地”程序缩短两年至两年半时间,未来十年公营房屋供应中,有约22万个单位能加快落成,并有助更快推展大型规划,包括将北部都会区20年兴建时间,减至10年基本完成、15年成熟运作。

  测量界:加快立法 尽早落实

  测量师学会副会长兼房屋政策小组主席林家辉欢迎建议,认为应加快立法,尽早落实。但他关注北部都会区涉及多张分区计划大纲图、多项大型道路及铁路规划,即使简化程序,也难免因涉及不同大纲图或项目,要做多次咨询,建议政府引入区域规划蓝图的做法,一并就整个北部都会区的土地规划、道路及铁路发展等,进行整体规划及合并咨询,以进一步提速发展。

  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前会长陈志球相信,有关建议有助加快公营房屋供应。他相信不少公营房屋项目过去因冗长的城规程序拖慢发展,期望日后会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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