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义昊报道:立法会昨日就《2022年仲裁及法律执业者法例(与仲裁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进行首读及二读。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相关修订有助巩固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仲裁中心的地位,还将令香港的仲裁服务得以与时俱进,并提升服务竞争力。
郑若骅指出,《条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修订《仲裁条例》和《法律执业者条例》,以订明某些与仲裁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不受助讼、包揽诉讼和唆讼的普通法法则禁止,并就这些协议的有效性及可强制执行性订定条文,以及就这些协议订定措施及保障。
郑若骅表示,仲裁的当事人大多是商业机构或商人,在商议商业条款和为有关服务厘定收费方面相当熟悉,亦对弹性收费安排需求殷切。目前所有主要司法管辖区均已推出与结果有关的收费安排,由于仲裁当事人一般可以自由选择以世界任何地方作为仲裁地,因此相信这次法律改革不但积极回应仲裁当事人对弹性收费安排的期望,亦扩大寻求公义的渠道,令香港的仲裁服务得以与时俱进,与其他司法管辖区提供相同的安排,从而提高香港在仲裁方面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