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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煽惑等11罪 “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被判囚40月

2022-04-21 04:23:40大公报 作者:吴子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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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谭得志发表煽惑文字等11项罪名成立,被判囚40个月。

  “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快必)在2020年间,多次在街站叫喊“光时”口号、发表煽动言论、辱骂警员,被控多项发表煽动文字罪名,经审后被裁定11项罪成。区域法院法官陈广池昨日判刑时直指其“哗众取宠、无边谩骂,只为选入立法会”,并判其监禁40个月及罚款5000港元。

  官斥市井谩骂哗众取宠

  法官陈广池指出,被告是基督徒,拥有宗教神学硕士学位,但从被告的言论中看不到传道者的宽恕,只见到“市井之徒的谩骂,以无差别、非友即敌的思维对待人”。陈官表示,被告哗众取宠,目的无非是想进入立法会,享受由政府公帑支付的收入,反问“如果不是私利又是什么?”他强调,被告在保释期间干犯部分控罪,部分更是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犯案,判刑须具阻吓性。

  被告谭得志被控7项发表煽惑文字、一项串谋发表煽动文字、3项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一项举行或召集一个未经批准集结,以及一项拒绝遵从或故意忽略遵从授权人员作出的命令罪。控罪于2020年1月17日至7月19日期间发生。除两项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及一项串谋发表煽动文字罪被裁定不成立外,其余控罪均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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