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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公告 成立选举会议 港区第十四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

2022-06-15 04:23:2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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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今日(15日)发公告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香港特区成立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下称选举会议),选举第十四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由香港特区选委会委员中的中国公民组成。行政长官为选举会议成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于今日向上述范围内的人员发出电子信函,有关人员若愿意成为选举会议成员并履行职责,须于7月20日前填妥有关表格并发送至电子邮箱office@npc.gov.cn。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公告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由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委员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本人提出不愿参加的除外。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的成员。

  行政长官为选举会议成员

  据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于2022年6月15日向上述范围内的人员发出电子信函,随函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登记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信函和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登记表》及三个法律文件也可从中国人大网下载,网址:www.npc.gov.cn。

  上述范围内的人员如果愿意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履行职责,请按以下事项办理:

  一、请认真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登记表》,并于2022年7月20日前将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登记表》第2页、第3页扫描或拍照后发送电子邮件至office@npc.gov.cn,或传真至0086-10-83072457、0086-10-83072458、00852-23087589(香港中联办代转)。填写时如有疑问,请于2022年7月5日至20日期间(周六日除外)致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询问(电话:0086-10-83072455、0086-10-83072456)。

  7月20日截止登记

  二、请准备2吋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一张,黏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登记表》指定位置;并将您的电子证件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768*1024像素、150KB以上、JPG格式;文件名为“姓名”)发送至office@npc.gov.cn,用于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出席证》。

  三、2022年7月20日下午5时30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登记表》受理截止时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登记阶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选举工作办公室设在北京。工作时间:2022年7月5日至20日(周六日休息)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联系方式:电话0086-10-83072455、0086-10-83072456,传真0086-10-83072457、0086-10-83072458,电子邮箱office@npc.gov.cn。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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