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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名大律师涉直接收“612基金”款项

2022-07-06 04:23:44大公报 作者:龚学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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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早于去年5月,《大公报》追踪报道有大律师收取“612基金”款项打官司,涉嫌违规。

  警方国安处早前拘捕5名“612人道支援基金”信托人,指他们涉违反香港国安法,同时发现一些律师和大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涉嫌违反行为守则及作出专业失当行为,遂向律师会和大律师公会作投诉。

  有媒体报道,香港大律师公会已于6月27日向约35名大律师发信要求解释。

  据报道,警方国安处在调查“612基金”期间检获大量文件,证实有大约35名年轻大律师(执业年资均在5年以下),绕过获延聘律师行,直接从“612基金”收取签发的支票。警方国安处已将相关文件资料提供给大律师公会跟进。

  报道并引述消息指出,香港大律师公会于6月27日陆续向上述卷入“612基金”事件的大状发信,着令他们作出书面解释。据该传媒取得的一份文件显示,有代表大律师去年5月27日负责代表一宗在观塘裁判法院审理的修例风波案判刑,直接收取“612人道支援基金”6000元承办酬劳。

  专业失当可取消执业资格

  根据大律师公会发出的信件内容,指令涉事各人在指定限期内,以书面回复解释于何年何月何日,以及为何在代表修例风波案中的被告时,直接收取“612人道支援基金”发出的支票或现金,而非由聘用的律师事务所支付。大律师公会还表示,相关大律师涉触犯大律师公会行为守则第7.8(b)条(即规管大律师的收费指引),以及促使受委托的律师也违反律师执业规则第5D条。一旦涉违反行为守则,大律师公会执委会会将投诉转介大律师纪律审裁组进行研讯。

  大律师纪律审裁组运作独立。倘涉事大律师被裁定专业失当,纪律审裁组可颁布处分,严重者可被取消执业资格。

  “612基金”成立于2019年6月15日,声称为所有黑暴提供人道支援,包括医疗、刑事或民事法律开支等。《大公报》曾踢爆,基金声称帮助被捕者请“义务律师”打官司,而不少受聘的律师正是自己友,他们亦非免费打官司。基金又曾以财务“告急”为由,于去年底推出所谓“第二位大律师”资助计划,呼吁“黄丝”、“课金”聘请“黄丝”律师,涉及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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