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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万人失领消费券资格 14日内可申请覆核

2022-07-15 04:23:3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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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政府将于8月起分期发放第二阶段消费券,部分人因为提早领取强积金,被列为不符合资格领取消费券。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昨日在电台节目表示,当局与积金局核对资料,约有24万人曾作出“永久离开香港”宣誓声明,正陆续向他们发出短讯,截至前日接获4000宗收到政府短讯而提出的覆核申请。

  王学玲说,有市民可能近年回流香港,或因个别原因曾经申请提前领取强积金,但最后根本没有离港,符合领取消费券要求,他们可在收到政府电话短讯的14日内提交申述,相信要提供有关证明,例如粮单、租屋、睇医生证明等,并不困难。政府会用宽松态度审核,之后在一星期内以短讯通知确认收到申请,希望6星期内以电邮或邮递方式通知申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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