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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任命区志光 出任国安委秘书长

2022-08-09 04:23:5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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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区志光(左)昨日在特首李家超(右)监誓下宣誓就任香港特区国安委秘书长。

  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22年8月4日决定:任命区志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免去陈国基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第13条的规定,国务院根据行政长官李家超的提名和建议,于8月8日公布任命区志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香港特区国安委)秘书长。区志光昨日在李家超的监誓下宣誓就任。行政长官李家超指出,区志光拥有国家安全意识和熟悉国家安全事务,有能力胜任秘书长一职,他将带领秘书处支援香港特区国安委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责。

  特首赞熟悉国安事务

  区志光现年60岁,曾于2017至2022年间出任保安局副局长。他在1980年加入香港警务处任职警员,并于1986年获委任为督察。他于2007年晋升总警司,2011年晋升警务处助理处长,2015年晋升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他还曾任职警队内多个不同部门,岗位包括人事及训练处处长、刑事及保安处处长等。

  对于区志光的任命,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区志光过去五年一直在保安局担任副局长,拥有国家安全意识和熟悉国家安全事务,有能力胜任秘书长一职。他将带领秘书处支援香港特区国安委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责。

  《香港国安法》规定,香港特区设立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香港特区国安委,负责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主要责任,并受中央人民政府监督和问责。香港特区国安委下设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香港特区于2020年7月3日正式成立香港国安委,由时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担任主席,时任特首办主任陈国基担任秘书长。特区政府在今年换届后,陈国基升任政务司司长,其国安委秘书长职位由区志光接替。

  香港特区国安委的主要职责是:分析研判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规划有关工作,制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政策;推进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建设;协调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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