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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地解构❶/农地申改用途被拒 疑非法建屋

2022-09-22 04:23:2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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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左)小坑新村一幅农业“棕地”上,建有一座构筑物,设有门窗、冷气机,疑似有人居住。(右)恐龙坑有棕地违规变成露天货柜场。

  香港有不少具发展潜力的棕地,惟部分被人违规改用途兴建建筑物。一幅位于粉岭小坑新村的用地,2016年申请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材料被拒,但今天该农业“棕地”上有一间有上盖的构筑物,并设有冷气机,疑似有人居住。\大公报记者 施文达(文) 凯 杨(图)

  一幅位于粉岭小坑新村、在恐龙坑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规划为“农业”及“乡村式发展”的用地,2016年申请为期两年规划许可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材料,同年10月城规会拒绝申请,理由是申请人未能证明拟议的发展不会对周边地区的环境和景观造成不良影响。但今天该幅“农业”用地有铁闸上锁,被围栏包围,沿栏种植高树,外人看不到围栏内的情况。不过从高空图显示,该农业“棕地”上有一座构筑物,设有门窗、冷气机及抽气扇,屋外设有洗手盆及洗手液等,疑似有人居住。

  另一幅位于打鼓岭,面积1845平方米的违例棕地,根据恐龙坑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该用地规划为农业地带,2019年及2020年4月申请规划许可临时露天存放建筑物料及机械、办公室、员工休息室和储物室,为期3年;2020年1月3日城规会拒绝申请,并于6月提供拒绝申请的详细资料,理由是该申请即使属临时性质亦不符合农业地带的规划意向,有违规划该地段复耕及作其他农业用途方面具有良好潜力的休耕农地,并且有政府部门提出负面意见,以及区内人士提出反对,申请者亦未能证明不会对周边地区的交通造成负面影响。

  违规被控后 打鼓岭地还原用途

  规划署回复《大公报》查询时指出,位于粉岭小坑新村的“农业”及“乡村式发展”的用地怀疑有居住的构筑物,根据现行机制,对建于私人土地上违反土地契约的构筑物,地政总署会采取执行契约条款行动。因此,规划署已把个案转介地政总署和屋宇署跟进,并监察有关地点的详细使用情况。

  规划署续指,至于打鼓岭私农业用地,曾涉及《条例》下的违例贮物用途(包括放置货柜)及工场用途。该署曾于2019年10月及2021年4月根据《条例》向有关人士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及恢复原状通知书,并于2021年1月向有关人士作出检控。其后,由于相关的通知书已获遵办,该署已分别于2021年4月及12月发出完成规定事项通知书。规划署近期的视察显示,有关地段为空置植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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