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资格
•于今年9月1日或之后发生工伤,并经个案医生临床评估适合参加
•遭遇工伤时从事建造业
•自遭遇工伤当日起计6个月内向劳工处确认希望参加计划
•因工伤导致肌肉骨骼受伤,或患上《雇员补偿条例》订明并与肌肉骨骼有关的职业病
•工伤6星期后仍未复工或预期未能在6星期内复工
服务流程
•劳工处根据已呈报的工伤个案,初步识别合适的建造业工伤雇员
•劳工处将合资格个案资料转介至工伤复康办事处
•收到转介后,工伤复康办事处会在5日内联络受伤雇员,介绍计划并询问意向
•同意参加后,办事处委派的个案经理将在一周内安排约见医生,接受首次服务
资料来源:劳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