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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岁女网恋“男神” 失2000万

2022-11-10 04:23:4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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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千里姻缘一线牵,慎防网上“男神”骗财。一名43岁本地女子,怀疑在网上交友平台结识“男神”,被骗去2000万元。经警方初步调查,案件列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交由屯门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八队跟进,暂未有人被捕。

  分70次向骗徒汇款

  警方上周二(1日)接获一名43岁姓关女子报案,指2020年9月起在“菁英交友”平台,认识一名自称是“马来西亚商人”的骗徒,两人很快发展成为网络情人。由2020年11月起,骗徒以不同借口诱骗女事主汇款给他,以支持其马来西亚生意。

  事主不虞有诈,在2020年11月27日至今年4月28日期间,分70次向骗徒汇款共260万美金(折合约2000万港元),到一个本地银行账户及三个海外银行账户。

  至今年八月,骗徒向女事主要求更多钱,惟事主无法支付及后更失去联系,事主向朋友告知此事方知受骗并报警。事主报称商人。

  根据警方过去三年(2019至2021年)数字显示,网上情骗案呈上升趋势,由2019年的594宗倍增至2021年的1659宗,升幅达179%。2019年有594宗,损失金额逾2亿元,人均损失37万元;2020年有905宗,升幅52%;2021年有1659宗,损失金额近6亿元。

  任何人如触犯《盗窃罪条例》第12条“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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