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家居装修噪音外,政府亦建议修例,将晚七朝七及假日期间禁止在未经许可下使用机动设备进行建筑工程的指定范围,扩大至全港人口稠密的住宅区,减少民居受附近建筑工程噪音影响。此外,施政报告亦提出加强规管叫卖噪音,包括禁止使用扩音器叫卖;设立定额罚款机制,有效控制及改善相关噪音的滋扰。
环境评估科首席环境保护主任(评估及噪音)李志坤表示,住宅、工商业及建筑等噪音均受《噪音管制条例》管制,以建筑及工商业噪音的罪行为例,初次定罪的最高罚款额为10万元,其后每次定罪的最高罚款额为20万元,但罚款已多年没有调整,政府将考虑物价、通胀等其他因素,考虑罚款是否仍具阻吓作用,考虑完后会同业界沟通,再提交立法会。
加强噪音违例罚则
至于住宅噪音,若就邻里噪音的罪行被定罪,现时最高罚款额为1万元,为加强阻吓力,环保署考虑调高最高罚款及设立定额罚款机制。
除家居装修噪音外,政府目前已提上议程的修例建议还包括建筑工程指定范围。现时受规管的指定范围主要为住宅用地,例如在人口稠密地区如要打桩,需要牌照,且规定每天只可以打桩3小时。但鉴于近年来城乡发展加速,署方建议将已建的新发展区、正在兴建并陆续有住户迁入的地区,以及其他仍未列作指定范围而人口稠密的住宅区和部分预期即将落成的大型新发展区,一并纳入指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