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勘探不足/屯门公路6工程合约 仅1项如期竣工

2022-11-24 04:23:39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通车近40年的屯门公路是本港交通黑点之一,立法会在2001年至2013年间批出3项屯门公路重建及改善工程,审计报告指出,3项工程计划曾两度追加拨款,合共超出原预算23.37亿元,令预算总计增至89.422亿元,3项工程涉及六份工程合约,仅1份如期完工,其余5份合约最长延迟超过13个月。

  超支逾23亿元

  6份合约中,合约A和C,由于相关承建商在屯门公路进行道路改善工程时,须同时修整道路两旁为数分别超过140幅和70幅的斜坡,根据政府顾问估计,如不采取缓减措施,可能令合约A、C分别延迟3年及2.5年完工。2016年7至8月间,政府顾问就合约A发出3份定价合计1.405亿元的更改令,向合约C发出一份定价1.454亿元的更改令,才追回可能出现的延迟,4份更改令合共涉逾2.8亿元,显示事前勘探评估不足。

  而工程计划Ⅰ“屯门公路重建及改善工程”及工程Ⅲ“屯门公路市中心段交通改善工程”的进行中,均因需支付因中标标书的投标价较预期为高、预算费增加和价格调整准备增加而引致的额外费用,而分别提高核准工程预算约21.8及1.53亿元,合共超出预算逾23亿元。

  审计署建议,日后推行涉及斜坡工程或桥梁工程的道路工程计划时,路政署需提醒人员及顾问在勘测时,应严格审视斜坡,包括曾进行加固的斜坡状况,并把相关斜坡工程纳入合约内;署方还应继续密切监察施工令的推行进度,确保适时完成施工令等。

  路政署在报告中表示同意建议。\大公报记者邵颖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