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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视法例/调查:九成㓥房户未获电费单副本

2022-12-22 04:23:4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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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起实施的㓥房租务管制条例,遏止业主滥收租金,并规定业主不得收取高于实际账单的水电费,否则罚款一万元。

  租约仍列明水电费另订

  但有关注㓥房团体于7月22日至9月5日期间向400多名㓥房户进行问卷调查,发现逾九成人指业主没按照法例要求,为㓥房户提供水费及电费单副本,亦未列明如何与其他租户摊分电费。

  另有关注团体亦于6月访问550名租住㓥房、板间房及天台屋的租户,结果发现,条例生效后才签订或已更新的租约上,有超过75%租约仍继续列明另订水电费价钱;出租者仍以单一定价收取租户的水电费,团体质疑条例对出租者欠缺阻吓力。

  团体提出建议,包括相关部门主动调查水电费滥收情况、落实一房一水一电表等,协助基层脱离困境。

  前㓥房租务管制研究工作小组梁永祥表示,根据修订后的租务管制条例,业主向租客要求付还任何指明公用设施及服务收费,包括水电费,作为租金以外的独立付款时,须向租客出示有关缴费单副本及提供书面账目显示款额如何分摊,以及各经分摊款额的总和不得超过缴费单的款额。若没有履行有关责任,即属违法。

  梁永祥指出,业主不想麻烦去装独立电表又不想违法,一般会按租客人数摊分电费,“未必构成滥收电费情况,但对于用电量少嘅租客会畀多咗觉得唔公平”,而㓥房户无独立电表则未能受惠于电力公司提供的电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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