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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正视/滥收水费同样严重

2022-12-22 04:23:4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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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务设施规例》去年5月经修订后,业主向租户收取水费时,只可收回缴交给水务署的水费,至今已有3宗因违反有关规例的个案被定罪。不过,在没有独立水錶时,㓥房户仍被滥收水费。水务署去年推出安装独立水錶的先导计划,署方回复《大公报》表示,截至今年11月底,共收到83宗安装独立水錶先导计划的申请,当中26宗申请成功获批,涉及80个独立水錶。

  首宗及第二宗个案分别于今年6月1日及11月23日被判罪成。第三宗为一名房东因向其㓥房租户滥收水费,违反规例第47条,水务署今年5月接获投诉,指有人向弥敦道一㓥房户滥收水费,经调查及搜集证据后,向违例者提出检控。被告本月14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处罚款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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