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就促进香港特区与粤港澳大湾区法律实务接轨提供意见。
(二)
就加强香港特区与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协助提供意见。
(三)
就设立并推广专为粤港澳大湾区争议解决的线上调解平台提供意见。
(四)
就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的法律科技应用提供意见。
(五)
考虑及处理任何与上述事务相关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