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林兆彬在非法“占中”时一度被警方拘捕。\网上图片
【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廉政公署获法庭手令,通缉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九龙西地方选区属同一名单的两名候选人包括林兆彬及岑崇尚,两人涉嫌向选举事务处提交虚假选举申报书,以及企图欺诈选举开支共约68000元。
林兆彬及岑崇尚,均为31岁,同面对两项罪名,即一项作出提交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选举申报书的舞弊行为,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0条;以及一项企图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G条。
讹称购手机及电脑等
廉署表示,有关选举原订于2020年9月6日举行,两人在同年的7月31日中午向选举事务处递交提名表格,政府当日傍晚6时宣布,因应疫情将选举延期一年举行。两人及后根据有关条例规定,向选举事务处递交连同支持文件及申索表格的选举申报书,申请政府支付款项。
两人涉嫌向选举事务处讹称购买了选举申报书内列明的电子产品,招致选举开支共约68000元,包括报称购买了4部手提电话、3部手提电脑及4套相关软件、3部平板电脑及2套相关配件,以及1部电视解码器。
选举事务处查核两人的选举开支申索时,发现部分电子产品在政府宣布该选举延期当天购买,要求他们提供进一步资料,两人其后回复,指电子产品仅为选举而购买,选举事务处不信纳解释,将事件转介廉署。
林兆彬在非法“占中”时被捕
廉署调查发现,其中约值5万元的电子产品购于政府宣布选举延期举行后当晚,另外约值18000元的电子产品则购于同年8月7日至10日期间,发票日期则被填报一个较早的日期,即同年7月31日。
廉署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及作出检控,因为林兆彬及岑崇尚已离开香港,廉署向裁判法院申请手令,通缉他们归案。
资料显示,林兆彬在非法“占中”时一度被捕,但没有被起诉。2017年,中大校园发生有学生张贴“港独”标语事件,林兆彬曾撰文力撑中大学生,更抹黑校方的反“港独”声明是“火上加油”。2019年,林兆彬为参选区议会,组织“社区前进”并成为召集人,其后当选油尖旺区议员。2021年7月,林兆彬辞任油尖旺区议员,之后打着“维持社区服务运作”的名义开黄店敛财兼播“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