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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伦道烟花四射 人车急避险象环生

2023-01-25 04:23:4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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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烟花在尖沙咀金马伦道路口射到数层楼高。

  【大公报讯】记者叶浩源、古倬勳报道:农历新年期间,本港多区有人非法燃放烟花,漠视法纪,甚至在闹市街头“发炮”,严重危及他人及自身安全。昨日凌晨尖沙咀金马伦道与加拿芬道交界,一个疑似冲天炮的烟花被置于十字路口中间燃放,“爆炸”长达约一分锺,部分烟火射向附近大厦外墙,其间有车辆及途人经过,险象环生。

  从网上流传片段可见,尖沙咀金马伦道与加拿芬道的十字路口有疑似冲天炮一类的烟花绽放。烟花发射到至少四至五层楼高,并在半空爆炸,烟雾弥漫,有网民称“以为打仗”。烟花燃放持续约一分锺,其间有的士及私家车需突然减速扭軚,以回避路中的烟火炸药,亦有途人发出“哗哗”声,连拍摄该片段的市民也愈行愈远,躲在路牌栏杆后面,尽量远离烟火。

  临近尾声,部分烟花射向四周大厦外墙。片段最后拍得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子急速跑走。警方表示昨日凌晨3时59分接报,指一班人在上址放烟花,警员到场后未有发现,案件列作投诉处理。此外,从其他“民间烟花”片段显示,屯门、大埔、油塘、清水湾及长沙湾等多区都有人非法放烟花。

  截至昨午,警方今年1月份共收到154宗非法放烟花举报,在四宗案件中拘捕六人,共检获超过236公斤烟花爆竹。

  警方指燃放烟花或爆竹危及他人及自身安全,随时引起火警甚至爆炸。根据《危险品条例》,任何人如非法藏有或燃放烟花爆竹,最高可被监禁六个月及罚款2.5万元;如属再犯者,可被判处最高刑罚为监禁12个月及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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