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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家安全处悬红各100万 通缉八名国安逃犯

2023-07-04 04:03:00大公报 作者:赵明新、施文达、李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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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国安法实施三年,反中乱港分子相继被拘捕或窜逃外国。然而,窜逃分子“乱心不死”继续与外部敌对势力勾结,肆意抹黑香港国安法,乞求外国对国家和香港实施制裁,利用“软对抗”煽动仇恨。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昨日公布通缉八名潜逃海外的乱港分子,包括三名前立法会揽炒派议员许智峯、罗冠聪和郭荣铿,他们分别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警方就每名被通缉者悬红100万元,呼吁市民就相关人等或案件提供消息。警方回复《大公报》表示,欢迎本地和海外人士向国安处提供有关窜逃分子的资料,若举报资料属实及满足获得悬红条件,可获得悬红奖金。特区政府支持警方国安处通缉八人,保安局表明会追究八人在香港党羽。国安公署支持香港警方行动,发声明表示“正义不会迟到,更不会缺席。”

  警方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表示,因应反中乱港分子在潜逃海外后仍作出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警方早前获法院批准发出拘捕令,通缉八人,包括男子许智峯、罗冠聪、郭荣铿、袁弓夷、任建峰、刘祖廸、蒙兆达及女子郭凤仪。李强调警方已掌握他们的犯罪证据,就每名通缉人悬红100万元,赏格有限期至明年7月2日。他续指,悬红属于严重罪行常见做法,是希望对通缉人达至“满意的检控”,有助将他们送上法庭,又举例指通缉人除经合法途径回港,还可能用其他人的身份或偷渡,因此悬红是有需要和合理。

  勾外力续煽“独” 危害国安

  其中,前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的罪行最多,包括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许潜逃前涉及四宗刑事案件后获准保释,但他于2020年12月以虚假行程表等资料向法庭申请离港到丹麦外访,其后宣布“流亡”。警方指他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多次在海外鼓吹“港独”、“台独”及意图推翻国家根本制度,又请求外国对国家和特区政府进行所谓“制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等。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罗冠聪涉嫌干犯煽动分裂国家罪、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他于香港国安法实施前已畏罪潜逃。警方指他在海外勾结反华组织及多次举行公开集会等,鼓吹“港独”,同样请求所谓“制裁”等行为。

  至于商人袁弓夷,涉嫌干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其余五人包括前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前法政汇思召集人任建峰、绰号“揽炒巴”的刘祖廸、前职工盟总干事蒙兆达、在美组织香港民主委员会执行总监郭凤仪则涉嫌干犯煽动分裂国家罪、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捐款或转载帖文 有刑责风险

  警方国安处高级警司洪毅表示,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当局有权冻结、限制、没收及充公危害国安家全的人的资产,并强调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例如透过网上平台筹款,以金钱资助他人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均有可能触犯法例。

  大公报记者追问若市民捐款支持被通缉者、在社交平台关注或转载他们的帖文会否负上刑责?李桂华认为被通缉者举行众筹或发帖文,主要是为了钱或争取政治筹码,又指他们的帖文大多涉及煽动意图,甚至鼓吹违反香港国安法,因此若市民付款或转载这些帖文,存在刑责风险,呼吁勿以身试法。

  香港国安法具有“域外效力”,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日前对《大公报》表示,警方会根据每宗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循不同途径追查逃犯的下落;并会综合考虑各项因素,采用最合适的方法执法,特区政府会把握任何机会依法缉拿有关逃犯归案,不容许他们逍遥法外。特区政府发言人和保安局均表示警方有责任依法追究潜逃海外,并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罪行的人,全力支持依法将他们缉捕归案。

  警方通缉8名外逃反中乱港分子,被列入通缉名单的罗冠聪昨天在社交平台承认,消息令人很紧张,毕竟再次被盯上,声称日后会更慎重地选择出访、外游的地方,亦更保障自己个人私隐。

  国安处依法追缉八逃犯

  许智峯(41岁)

  罪 名: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自2021年3月开始:联同他人发起“2021香港约章”,并多次透过社交媒体平台鼓吹“台独”、“港独”及推翻国家根本制度。

  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社交媒体发布帖文,请求外国对国家及特区政府进行“制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罗冠聪(29岁)

  罪 名:煽动分裂国家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2020年7月至2022年11月:多次透过参与听证会、会见外国政客、接受媒体访问、发表公开信、参与联署、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帖文或影片等不同形式,鼓吹将特区政府从国家分离出去、请求外国对国家及特区政府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郭荣铿(45岁)

  罪 名: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2021年9月:在一份境外组织发表的报告撰文,支持报告中请求各国政府对国家及特区政府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的一系列“政策建议”。

  2022年12月:出席一个境外组织会议时,亦呼吁对特区政府进行金融制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袁弓夷(74岁)

  罪 名:颠覆国家政权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2020年7月至2023年5月:多次透过不同的平台和形式,请求外国对特区政府官员及司法人员进行“制裁”,及对特区政府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2022年7月至2023年5月:为筹组一个名为“香港议会”的政权机关而发动“公投”,以图实施“自决”及颠覆国家政权。

  任建峰(46岁)

  罪 名: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2022年11及12月:会见外国官员以怂慂外国对特区政府官员进行“制裁”。

  2023年5月:出席一个外国官方机构举行的听证会时,请求外国对特区政府的司法人员和检控人员进行“制裁”。

  刘祖廸(29岁)

  罪 名: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透过各类平台及建立“揽炒团队”,持续请求外国对国家及特区政府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蒙兆达(51岁)

  罪 名:煽动分裂国家罪

  2022年6月:出席一个境外组织会议,抹黑中央及特区政府,并鼓吹将特区政府从国家分离出去。

  郭凤仪(26岁)

  罪 名: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以“香港民主委员会”要员身份于外国出席会议及活动,并会见外国政客及政府官员,以请求对国家及特区政府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8人触犯罪行最高刑罚

  煽动分裂国家罪:5至10年有期徒刑

  颠覆国家政权罪: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5至10年有期徒刑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乱港分子逃窜 勾外力变本加厉

  通缉犯许智峯在国安法生效后,因被控藐视罪及干预、骚扰及妨碍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等9罪,于2020年11月向法庭讹称为“公务”赴丹麦获准离境,自此一去不返。藏身澳洲的许智峯继续活跃在社交平台发帖抹黑中央及特区政府,频频在澳洲的华人地区“播独”,勾连当地电台播放“黑暴”歌,并纠众在悉尼中国领事馆前集会煽动反华,日前更在网络平台上载帖文,扬言要让曾参与止暴制乱的警察、惩教、律政人员、法官等人付出代价,举报行动勾结窜逃在日、台、英等反中乱港分子。许智峯行径已令澳洲当地华人十分厌恶,去年8月在澳洲的一间茶餐厅内被一名华人指骂泼水。

  被立法会议员容海恩两发声明脱离家公媳妇关系的袁弓夷,在2019年黑暴期间多次前往美国游说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制裁中央政府,终至同年7月美国国会通过所谓的“香港自治法”。袁离港后在加拿大与其他窜逃“独”辈筹组乱港组织“香港议会选举筹备委员会”,声称代表港人向外国政府游说,企图干扰香港的选举制度等涉违国安法。

  勾连反华组织 乞求所谓“制裁”

  在黑暴期间勾结“港独”分子组成所谓“国际线”的海外组织“香港民主委员会”HKDC的执行总监郭凤仪,自中五毕业后一直身处海外留学,在黑暴期间以“家乐牌通心粉”的连登账户三次发起G20全球登报众筹,不断勾连海外反华组织支援香港境内反中乱港分子。2020年郭凤仪成立纽约大学香港学生倡议组,组织港生反华,2021年加入HKDC,去年出任执行总监,与HKDC董事学联前秘书长、2014违法占中骨干周永康,在美国向反华众议院议员倡议修改《美国竞争法案》干涉香港国安法的法律条文,终致《美国竞争法案》于去年3月通过修改版本。

  “港独”政党“香港众志”的前主席罗冠聪,在国安法实施颁布前已离港,频频在美、英、台的大学校园和民间组织游走,筹组反华活动捞政治油水维生。罗于2020年7月窜逃伦敦乞见美国时任国务卿蓬佩奥要求制裁中国;并于2021年4月煽动欧洲议会暂停《中欧投资协定》,同年12月出席拜登政府的所谓“民主峰会”,配合做小丑戏抹黑香港国安法。

  前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2021年宣布退出公民党后,曾到英国再转去加拿大,2021年7月成为美国哈佛大学甘迺迪学院亚洲学人,以学者身份发表抹黑香港国安法文章,乞求各国政府“制裁”国家及特区政府。

  前法政汇思召集人任建峰与郭凤仪上月出席美国国会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的一个抹黑“一国两制”及香港国安法的听证会,乞求美国国会制裁处理香港国安法案件的司法人员、“揽炒巴”刘祖廸及前职工盟总干事蒙兆达则藏身英国,活跃在社交平台发表煽动帖文;出席境外组织会议要求“制裁”及抹黑国家和特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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