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话你知/虚拟资产平台受证监会规管

2023-09-19 04:02:23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于今年6月正式生效,任何人如经营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业务或显示自己经营该业务,便须向证监会申领牌照。至于已在2023年6月1日前于香港营运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可于“过渡安排”时间(即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在香港继续其业务。此外,申请过渡安排的企业还需符合“2022年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修订)条例草案”所载列条件。

  新安排已于6月生效

  在新制度下,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将与传统金融机构一样(例如证券经纪行及自动化交易场所),须遵守各方面的监管规定,以及一些适用于虚拟资产特性及风险的要求,包括妥善保管资产、认识你的客户程序、打击洗钱/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预防市场操纵及违规活动、会计及审计、风险管理、避免利益冲突及网络安全等。

  另过渡安排仅适用于“提供非证券型代币交易服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遵守《证券及期货条例》方面,则并无任何过渡安排。有意提供证券型代币交易服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将须受到香港的证券法例所规限,并应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取得相关牌照后,方可展开其提供证券型代币交易的业务。

  投资者需留意,交易平台即使已提交牌照申请,但并不一定成功获批。而且现时大部分公众可接触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如币安等均不受证监会监管。\大公报记者许临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