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透视镜/“预设医疗指示”减争拗\蔡树文

2023-10-18 04:02:37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透露,有关预设医疗指示和在居处离世的立法草案,已经完成公众咨询,现已到达最后的阶段。医管局将在本立法年度提交立法草案予立法会审议。

  卢宠茂表示,该法例能让长者或末期病人做好计划,预先表达自己的意愿,同时可以保障其身边人,包括急救人员,执行“预设医疗指示”,让长者和临终病人在生命最后阶段的意愿受到尊重。

  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经阶段,帮助长者及末期病人走好人生最后一程,是一个复杂议题,涉及道德观念、人权、医疗责任、家人感受及法律责任问题。

  与病魔缠斗多时,油尽灯枯的病人,一旦出现生命危险,医生判断即使做介入式抢救,只能将生命延续一段短时间,究竟救?还是不救?这个阶段作任何决定,都有机会引起医护与家属之间不必要纠纷。

  目前,医院一般的做法是长者或末期病人入院时,会口头询问病人家属,若病人处于弥留之际,应否做介入式抢救程序?并记录在案。有关做法,始终不是病人个人意愿。若通过了“预设医疗指示”法例,可按病人清醒时的要求,走他人生最后一程,减少不必要的法律争拗,应该是最“安详”的结局。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