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垃圾收费Q&A
Q:垃圾收费开始后,市民具体要做什么,复杂困难吗?
A:做法很简单。4月1日起,市民应购买指定垃圾袋装载垃圾,弃置在收集垃圾的地方。若需抛弃傢俬等大型垃圾,需贴上指定标签送往垃圾站等弃置点。
Q:我要去什么地方买指定袋和标签,麻烦吗?
A:环保署已在网上开始公布认可售卖点,月底起,约3000家超市、便利店和药房等认可地点会开始售卖指定垃圾袋和标签。政府鼓励屋苑管理处售卖指定垃圾袋和标签,方便住户。屋苑物管公司、居民组织及其他企业亦可申请使用环保署的网上平台批量采购指定袋。
Q:我在街上想弃置纸巾、雪条棍或饭盒等少量随身垃圾,需要用指定袋吗?
A:不需要,把少量在街上产生的随身垃圾放在公众垃圾桶,不需要用指定袋包裹,但不应滥用公众垃圾桶弃置家居垃圾。把过量和家居垃圾弃置公众垃圾桶上或旁边,会构成非法弃置,可被罚款3000元。
Q:屋苑可否采用“包底”方式,毋须个别住户使用指定袋弃置垃圾?
A:不可以,每个人都应为自己产生的垃圾负责,法例要求个人弃置垃圾时用指定袋。
Q:如管理公司用了大型指定袋“执手尾”,我再用指定袋是否双重收费?
A:如屋苑有垃圾不用指定袋包裹,导致管理公司需要用大型指定袋包裹垃圾,才交给收集商,按情况可能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增加成本。最佳办法是全屋苑一齐使用指定袋,管理公司便毋须“执手尾”,总体费用也可减至最低。
Q:我可以做什么来减少购买指定垃圾袋费用?
A:可把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料,如纸皮、胶樽、胶袋胶盒、金属罐、玻璃樽等干净分出来,放在屋苑回收箱或“绿在区区”和流动回收点。回收物毋须用指定袋包裹。如屋苑或附近有厨余收集箱或收集点,可把厨余拿去回收。
Q:为节省费用,我是否应该等全屋苑住户都用指定袋才跟随?
A:用指定袋包裹好才弃置是基本责任,不应该等待别人做才做。一个15公升指定袋才1.7元,不用指定袋,被执法人员发现的定额罚款是1500元。一次罚款够买两三年指定袋。
Q:我趁别人不为意时把垃圾偷偷放在公众地方是聪明做法吗?
A:这是非法弃置垃圾,一旦被发现,定额罚款是3000元。非法弃置大量垃圾更可以被罚定额罚款6000元。
Q:政府说有六个月适应期,其间会否暂缓处罚非法弃置垃圾?
A:适应期是让市民习惯购买和使用指定袋和标签弃置垃圾。任何时间和情况都不容许非法弃置垃圾。
Q:我不想香港减废回收文化比其他地方落后,可以如何帮手推动?
A:可以由自己做起,身体力行,再鼓励亲友和周围的人一齐使用指定袋和标签来弃置垃圾,并把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料分出回收。
Q:我可以购买一些指定袋派送给亲友,帮手宣传和鼓励减废回收吗?
A:可以,法例只禁止任何人在牟利业务中免费提供指定袋。
Q:我见到其他人不使用指定袋,应怎样做?
A:见到其他人不使用指定袋包裹垃圾,可以善意提醒,但毋须气愤及互相指摘。若见到有人恒常不使用指定袋弃置垃圾,可向环保署反映,让政府人员跟进。
资料来源: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