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格
•在港就读的非本地毕业生、大湾区校园毕业生
须递交的申请表格和文件
•来港就业申请表(申请须经入境事务处网上系统递交,并上载下列档案);
1. 申请人近照;
2. 申请人有效旅行证件。如申请人正在香港逗留,须提交其有效旅行证件中载有最近进入香港的入境印章/入境标签/延期逗留标签及最近获签发的“电子签证”。内地中国居民若未获签发旅行证件,则可提交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 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如有);
4. 正式学业成绩单、毕业证书或颁发学位机构所发证明信件;
5. 及其他按照入境事务处规定只适用于内地、澳门或台湾等居民的有关证件。
申请方式
•于香港入境事务处网上递交申请,并须上载所有证明文件
审批时间
•非本地应届毕业生/大湾区校园应届毕业生:2星期
•非本地非应届毕业生/大湾区校园非应届毕业生:4星期
注:处理时间须视乎个别申请及当时收到的申请数目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