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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谴责自由亚洲电台失实报道

2024-06-22 04:02:3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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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特区政府昨日发表声明,针对自由亚洲电台网站有关香港旧款智能身份证失效的失实报道,表示强烈不满和予以严厉谴责,并呼吁市民认清事实,不要相信虚假资讯及别有用心的报道。

  捏造内幕权威 错误演绎条文

  自由亚洲电台网站20日题为“港府‘威吓’港人尽快回港换身份证 海外港人不换会有后果么?”的报道,恶意曲解入境处于记者会上的公布,以断章取义及凭空臆测的手法,企图误导公众有关特区政府宣布旧款智能身份证失效的目的。报道更引用一名自称为前入境事务助理员的人士的评论,捏造所谓内幕权威,肆意及错误地演绎相关条文和法律后果。

  特区政府指出,相关报道刊登前,非但未有向特区政府作任何查询,亦未有作出必要的事实查证,完全违背传媒专业操守,毫无基本新闻道德可言。

  特区政府重申,宣布旧款智能身份证失效,有助侦测非法使用旧款智能身份证的冒充者及持有伪造旧身份证人士,做法与以往的全民换证计划一致,绝不存在任何威吓成分。根据《人事登记条例》第7B(3)条,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未能在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可被罚款五千港元。惟香港居民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只要在返港后三十日内补办换证手续,即不属违法。报道刻意将特区政府对未换证人士的呼吁扭曲成所谓威吓市民的手段,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任何人士如使用一张已经失效的身份证入境香港,入境处将收回其已失效的身份证并同时着令该人士于规定期限内申请换领身份证。如果该人士未有遵照有关命令,根据《人事登记规例》第19(4)条,最高可被罚款二万五千港元及监禁两年。自由亚洲电台的报道将两项条文及法律后果混为一谈,并未有作出应有的事实查证,从而误导市民以为政府发放了不实资讯。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昨日见传媒时强调,特区政府不时更新市民身份证,自由亚洲电台报道扭曲事实,企图煽动市民对特区政府不信任和憎恨。他提醒市民要认清自由亚洲电台由美国国会授权成立,由美国政府给予资金运作,多年来发表很多反华言论,特别是在黑暴后变本加厉,有意煽动市民对特区政府的不信任。他又说,如任何人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条例,会按法律调查。

  邓炳强指出,就《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后,自由亚洲电台宣称为了员工安全撤离香港,认为原因只得一个,就是自由亚洲电台有犯法的意图,强调《条例》是保障香港安全和维护新闻自由,正常媒体不受影响,香港市民眼睛雪亮,能看清楚自由亚洲电台是披着媒体外衣,实际上是从事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活动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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