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接受申请至今约3个月,投资推广署昨日表示,已接获310宗来自世界各地的申请,预计投资额超过90亿港元,并接获逾3600宗相关查询。首宗个案已于上月完成全部四阶段审批,在本港实质投资最少3000万元。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于今年3月1日开始接受申请。合资格申请人须投资最少3000万港元于获许投资资产,获批申请人可携同其受养人(包括配偶及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来港,一般可获准在港逗留两年,期满后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三年,其后可在每个三年期届满时再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三年。
投资推广署下半年将会举办两场旗舰活动,包括香港金融科技周和创业节。署方亦会继续致力推广优势,加强在世界各地策略市场的推广工作。投资推广署并计划在土耳其及埃及开设办公室,推展招商引资工作。
大公报记者易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