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黑暴极端组织“屠龙小队”涉嫌串谋计划在2019年12月8日游行中设置炸弹并枪杀警员,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进行第61日审讯。控方作结案陈词指,“串谋”是各被告之间的非法协议,各被告可互不相识,只须知道自己分工及行动目的。控方又指,掷汽油弹、破坏公众设施已属恐怖主义行为,提醒陪审团注意,涉案的两枚炸弹体积不大,但报告显示检获的炸弹威力可影响直径400米范围。
“串谋”只须知道分工及行动目的
控方指本案共涉5项控罪,包括“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控罪指控被告在公众或政府建筑摆放爆炸装置,意图令他人死亡或遭受身体严重伤害;至于“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为交替控罪,两罪分别在于“意图”及“相当可能”危害生命或财产;至于“串谋谋杀”罪,控方指对象为警务人员,只需证明被告有意杀害他人已足够。控方指,此3项控罪,各被告串谋放置炸弹及使用枪械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即2019年12月8日的行动计划。
而被告刘佩凝被控的“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控方指恐怖主义行为包括投掷汽油弹、破坏公共设施等,而刘佩凝筹钱协助作出这些行为。被告李家田则另单独被控藏有枪械。
控方指,本案为“串谋”控罪,指被告之间的非法协议,定罪与协议能否达成并没关系,如各人策划2019年12月8日用炸弹杀警,因警方及时拘捕致该行动失败,但非法协议的分工内容“冇可能咁蠢用白纸黑字写低”。而协议形成后可有不同人进出,各人可互不相识、毋须知悉其他人的岗位,只须知道自己的角色,及协议的最终目的。
炸弹威力强大 影响400米范围
控方表示,警方在2019年12月9日黄昏于华仁书院找到炸弹,军火专家报告指,炸弹威力可造成400米范围的人死亡或严重受伤。彭军壕曾供称组装炸弹时有电芯盒融化,等待赖振邦到场协助时与吴智鸿抽烟,控方引述同意事实,警方在华仁发现的烟头验出彭及吴的DNA,遂引证了彭的说法。
控方指出,根据纪录,彭军壕与赖振邦2019年12月7日曾到华仁书院,其后离开,吴智鸿则于晚上9时11分致电予彭称已再次到达华仁,赖于10时52分致电吴,数分钟后吴又打电话,而吴在11时57分传讯给黄振强表示完成组装小炸弹,并离开华仁。控方表示根据证据、闭路电视,与彭称赖振邦在12月8日前协助完成组装炸弹的证词脗合。
控方指,2019年8月“屠龙小队”成立,据黄振强证供,吴智鸿称可提供枪及军训,被告张铭裕透过黄表达对军训有兴趣,8月27日私下联络吴,其间吴向张铭裕提到“之后可能玩暗杀”,可见张与吴有私讯。控方表示,其后吴在行山群组指“试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