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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黎智英指示《苹果》 大做暴徒心声博同情

2024-11-22 05:01:3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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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图:黎智英曾要求《苹果》不要反对美国总统特朗普。右图:黎智英承认曾指示陈沛敏大做特做冲击立法会暴徒心声,以博取香港人同情。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案昨日进行第94日聆讯,黎智英继续出庭自辩。

  黎智英否认向《苹果》管理层发送的讯息为“指示”,只是“建议”或“非常强的建议”,亦反对称《苹果》采编是“鸟笼自主”,认为从没有为《苹果》设定任何限制或“鸟笼”。惟黎曾向《苹果》管理层发送讯息,要求员工不要反对美国总统特朗普。黎亦曾向多人转发“特朗普行政命令”,涉及草拟制裁名单,但黎昨日在庭上声称对讯息无兴趣,故“一个字都无睇过”,其后在法官追问下改口,但否认要求众人制作制裁名单。\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

  案件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审理,聆讯继续在西九龙法院进行。早上到庭外排队等候旁听人数比黎首日作供时大减,只有二三十人。

  转发“特朗普命令”涉制裁名单

  辩方展示黎于2019年7月1日暴徒冲击立法会当晚,向《苹果》前副社长陈沛敏发送的讯息,当中提及“你们认为泛民该做什么善后工作,令运动得以持续”,并要求陈报道时“尽量大做特做令年轻人获得同情,令指责他们的市民反省。我们不用理会不认同的人士,我们站在年轻人的一边,令社会大众明白他们的苦衷和心声,为他们得以平反”,黎指不希望“破坏立法会”这负面事件阻碍整场运动继续。

  黎原本否认此为采编指示,其后在法官追问下,改口承认“是一次罕见的事例”。法官续问黎是否认为合适时便会向编辑部提出“指示”或“建议”。黎再辩称“昨天我曾提及给予指示的其他事例,但我当时忘记了还有这次事例,你可以理解此为‘指示’”。法官追问黎就报道冲击立法会的事例是否反映黎要求《苹果》采编依特定方向报道,黎表示同意。

  辩方其后续向法庭展示多个黎智英与《苹果》管理层之间的对话情况,尝试证明黎智英所发送的讯息为“建议”而非“指示”,惟法官指出“看起来陈沛敏接受了很多建议”。其中,黎2020年3月向陈传送“香港监察”负责人罗杰斯(Benedict Rogers)、“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创办人裴伦德(Luke de Pulford)共撰的声明,着陈“看看能做些什么来帮助Ben”。黎称,这不是指示,“但是非常强的建议”。

  黎亦曾发送一个写有“特朗普行政命令文本”字眼的讯息予陈、《苹果》总编辑罗伟光,以及胡志伟、林卓廷、李卓人、李永达及何俊仁等人,该讯息内亦建议众人草拟名叫“Shit list”的制裁名单。黎称从一名白宫内部人士获得该内部资讯,因此认为有一定重要性,故发送予他人,惟因自己每日接收大量转发讯息,所以无可能逐一过目,亦对该讯息无兴趣,故“一个字都无睇过”。

  在法官追问何以在完全不知悉讯息内容的情况下仍转发内容后,黎改口说“可能有扫过头几行”,其后再承认自己知悉内容涉及特朗普政府的内部机密资讯,但否认要求众人制作制裁名单。

  辩方被法官质疑引导式提问

  辩方再次提到黎智英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前,着时任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要求员工不要针对美国总统特朗普。黎智英解释,香港有需要寻求特朗普协助,阻止香港国安法实施,《苹果》不应反特朗普。

  就苹果前主笔杨清奇早前在庭上形容《苹果》采编是“鸟笼自主”,指黎设定《苹果》基本立场。黎称,从没有为《苹果》设定任何限制或“鸟笼”。

  此外,辩方向黎智英主问期间,被法官多次批评,质疑是引导式提问。法官提醒,回答问题的是黎智英本人,而非辩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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