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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死船”占避风塘泊位 倡加强执法

2024-11-28 05:01:3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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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图:香港仔避风塘有多艘破烂旧船占用了泊位。\大公报记者黄洋港摄;下图:《大公报》去年11月曾刊出有关“死船”占用泊位的调查报道,引起广泛关注。

  【大公报讯】避风塘多年来泊位不足,但同时有“死船”霸占泊位。审计署昨日发表审计报告指出,在今年6月和7月,审计署人员在海事处人员陪同下,到访七个避风塘和一个避风碇泊处,透过拍摄照片抽样检查停泊在内的770艘本地船只,发现有67艘本地船只未领有有效运作牌照或闲置允许书,共占9%,当中有43艘本地船未获发所需的验船证明书,亦有29艘本地船的运作牌照或闲置允许书的有效期已届满超过一年,占67艘的43%。

  在2021年1月至今年6月期间,海事处曾移走28艘沉船,所招致的开支为110万元,当中17艘沉船的拥有权未能确定,其余11艘的拥有权则可予追查。但截至今年8月,海事处仍未向该11名船东发出缴款通知书,要求他们偿还移走沉船的费用,合共44.85万元。

  截至今年6月30日,在四个避风塘和一个避风碇泊处内共有19艘沉船尚待移走。

  审计署建议,密切监察避风泊位的需求和供应,加大力度检控领有证明书但未领有有效运作牌照或闲置允许书的本地船船东,并采取积极措施,包括考虑采取法律行动,向船东追讨移走沉船的费用;同时可考虑修订《商船(本地船只)条例》,以提高不遵从移走/指示通知书的罚则,就不遵从通知书持续期间引入每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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