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级工程师、香港营造师陈智敏教授接受《大公报》访问表示,现行《建筑物条例》的管辖范围非常全面,其核心就是楼宇安全。基于楼宇安全的原则,他认为政府计划放宽小型僭建物是绝对可行、安全,业界欢迎修例建议。
陈智敏解释,《建筑物条例》已有多年历史,中间曾因应社会变化,有过不少修订。建筑业界发展至今,无论在建筑质量、物料使用、业界自我规管能力等,均有所提升,以前定下来的一些限制,例如被认为会影响楼宇安全的某些加建或改建,值得全面检视,亦应配合社会发展,适当调整。
他举例说:“以前每逢打风落雨,大家会担心有没有招牌掉下来,但到约2000年代开始,例如最近几次打风,大家会关心有没有水浸,而不是担心招牌会不会飞下来。这个概念代表相关监管做得比以前好,屋宇署把屋宇安全及保障市民的功夫做得相当充裕,包括监管、定期进行检测、主动执法等。”陈智敏认为,放宽小型僭建物是可行及安全的。
大公报记者 叶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