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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骗拘12人 揭利诱卖户口洗钱

2025-03-25 05:01:4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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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盛德文报道:近年诈骗案件及牵涉傀儡户口的洗黑钱活动有增无减。观塘区警方于本月9日至21日展开代号“晓光”的反诈骗行动,以“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及“洗黑钱”等罪拘捕12人,分别涉及全港多区11宗诈骗及洗黑钱案,涉及30名19至88岁的受害人,损失共约670万元,当中一间公司损失达450万元。

    利用市民揾快钱心态

  12名被捕者包括9男2女本地人,以及1名内地男子,年龄18至51岁,最小仅18岁。分别涉及包括网上购物骗案及电话骗案等。

  调查显示,大部分被捕者为傀儡户口持有人,涉嫌被诈骗集团以金钱利诱开设银行户口,或将自己银行户口售予犯罪集团处理犯罪得益。被捕者中,2名本地男子及1名内地男子已提堂,其余人士获保释候查。

  据警方统计资料显示,去年涉及洗黑钱罪行被捕的人数高达8607人,较前年上升了44%。其中,逾7700人为傀儡户口持有人。有调查显示,在这些出卖银行户口的人士中,不少是揾快钱为数千元出卖自己的银行户口。

  《大公报》去年12月底的揾快钱调查报道,曾直击不法分子利用社交媒体及即时通讯软件广发帖文,明目张胆利诱市民揾快钱出卖户口供犯罪集团洗黑钱。

  警方重申,“洗黑钱”乃严重罪行,市民切勿开设银行户口予他人使用或将银行户口借予他人作非法用途。根据香港法例,干犯“洗黑钱”罪;一旦被判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罚款500万元及监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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