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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坐私家车须用束缚设备 涵盖网约车

2025-04-22 05:01:2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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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运输署道路安全及标准研究总工程师胡建国(左)提醒,市民选购儿童束缚设备时,要确保产品符合一定标准。\大公报记者王亚毛摄

  【大公报讯】记者王亚毛报道:为减少交通意外中儿童伤亡,立法会修例规定,今年11月起,8岁以下且身高未达1.35米儿童,坐私家车必须使用儿童束缚设备。运输署强调应购买合规产品,网约车搭载儿童乘客亦须使用相关安全设备,未来是否扩展至公共交通需进一步研究。

  香港交通意外统计显示,8岁以下儿童伤亡个案有一半以上发生在私家车上。为进一步保障儿童乘客安全,《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装备)(修订)规例》今年2月完成审议,规定自今年11月1日起,8岁以下儿童除非身高达1.35米,否则不论坐在私家车前排或后排座位,均须强制使用儿童束缚设备;八岁或以上儿童或身高至少1.35米的乘客,则须使用儿童束缚设备或佩戴成人安全带,否则司机不得在任何道路上驾驶私家车。

  11月1日起实施

  法律定义了两种免责情形,其中之一是在紧急情况下,儿童未使用相关设备,司机可免于责罚。运输署道路安全及标准研究总工程师胡建国表示,紧急情况包括紧急就诊,“但赶着返工是否属紧急情况,我相信与涉及生命安全的紧急程度相比,二者完全不同,这需要法庭和执法人员判断是否属于紧急情况。”

  胡建国表示,从立法会通过到正式实施,中间有大约十个月时间,是为了让家长或司机有充分时间为儿童乘客购置或调整现有束缚设备。他强调,购买儿童束缚设备的途径很多,最重要是要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可留意包装或永久标记上是否注有显示符合国家或国际认可标准的标记。

  对于较短的路程,亦必须使用儿童束缚设备,警方一般会通过巡查、设置路障检查,若被发现私家车内儿童乘客未有使用儿童束缚设备,警方可向司机发出230元定额罚款通知书;案情严重可交法庭处理,最高罚款2000元。

  胡建国称,这次法律修订只是收紧了儿童使用束缚设备的年龄,而且统一了前排和后排的乘坐规定。对于未来是否扩展至私家车以外的交通工具,他称目前首先要解决私家车上的儿童安全问题,至于其他交通工具上是否推荐使用儿童安全座椅,需要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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