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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绿在区区”引入自助回收冀降低成本

2025-05-02 05:01:3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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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环保署副署长郑健表示,“绿在区区”引入六项新安排,以加强市场竞争,提升成本效益。

  政府辖下的社区回收网络“绿在区区”被批评营运成本高、效益欠佳,其中12个“回收便利点”的营运合约即将到期,环境保护署于今年初进行招标,引入六项新安排,包括开放非牟利机构竞投,以加强市场竞争,提升成本效益。

  环保署副署长(减废)郑健日前接受《大公报》访问表示,新一期招标共收到69份标书,初步结果显示,每吨回收物成本较上期合约降低两至三成;新合约亦要求延长回收点开放时间,朝八晚九开放,并设自助回收时段,便利市民回收。\大公报记者 曾敏捷(文) 黄洋港(图、摄录)融媒组(制作)

  政府持续推动减废回收工作,“绿在区区”回收网络遍布全港18区,《大公报》去年专题报道深入探讨“绿在区区”的成效和服务,引起极大回响。行政长官李家超在去年10月发表施政报告明确指出,须检视“绿在区区”的招标安排和要求,提升其成本效益和服务水平。

  环保署副署长郑健日前接受《大公报》访问表示,环保署随即展开检视工作,去年11月召开“武林大会”,邀请所有“绿在区区”营办团体代表参加,探讨降低营运成本、提高效益的方法。

  今年1月,环保署就12个“回收便利点”进行续约招标,郑健表示,今次招标引入六项提升成本效益措施,包括允许非牟利团体及私营机构在内的不同类型机构,参与营运竞投,透过加强竞争,以期降低成本;审标的技术及价钱比重,由原来的70:30,调整为50:50,提升价格的重要性;提高基本回收量要求,将12个回收点的基本回收量平均提升一倍,同时严格控制额外回收量的奖励,以控制成本;由于回收点的租金是实报实销,新合约要求营办者尽量将回收点迁入政府建筑物,例如空置街市等,降低租金成本。

  电子礼券替代实体礼物

  新合约亦要求营办团体延长服务时间,朝八晚九开放,并引入自助回收时段,每日有6小时,例如早上8时至10时、下午5时至傍晚9时,“自助回收可减少营运团体人手需求,降低成本;我们也会要求营运团体根据市民习惯,增加自助回收时间。”至于回收奖赏,未来会逐渐用电子礼券替代实体礼物,减少营运者的处理成本,也为市民提供更多选择。

  郑健透露,今次市场反应竞争加剧,12个回收点共收到69份标书,其中1个回收点有11份标书争夺,而对上一次22间店招标收到50份标书,“除了传统非牟利机构,私营机构、本地回收商和物流公司今次都参与竞争。投标价比市场意向价低两成,每吨回收物成本较上一张合约下调两至三成,说明提升成本效益的措施有成效。”环保署预期,六月公布招标结果。

  “绿在区区”营运成本高,《大公报》的报道推算,每吨回收物成本高于私营回收店逾十倍。被问到新批出合约的“绿在区区”,成本减幅是否足够,郑健说,“绿在区区”与私人回收店未必适合直接比较,私人市场主要回收具有商业价值的物品,例如金属、纸等,“绿在区区”接受市场价值低、私人不愿回收的可回收物,所以成本相对较高,他强调大方向是减少成本,提升效益。

  首次允许私营机构竞投

  过去曾有“绿在区区”回收点被发现违规,新合约有否加强监督,甚或加重罚则?郑健强调,环保署对营运商有严谨监管,包括CCTV监控、回收物记录核对等,署方不时抽查CCTV监控记录,跟进举报违规行为等。营办商若被发现营运不佳、违规或不达标,署方会按合约处理,例如扣钱,记录在案及反映在下次投标评分,“新合约的要求高了,但我们认为现有监管已足够,若监管太多,循规成本就会增加,我们要取得平衡。”

  至于新合约调整技术和价格评审比重,郑健解释,除出于成本考虑外,还因为“绿在区区”已广为市民熟悉,署方认为以往涉及教育推广、吸引人流等技术要求,比重可以相应下调。

  今期招标首次引入包括私营机构在内的营运者竞投,有营运团体担心会造成不公平竞争,郑健强调,本港现有逾10个下游回收商,营运者有不同选择,而政府正致力开拓更多回收物处理出路。至于下一批20个环保回收点招标安排,郑健表示,会总结今期的招标经验,进一步优化招标条款,提升成本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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