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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违法/无牌挖掘化石 可罚款监禁

2025-05-18 05:01:3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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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石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去年七月一具剑龙骨架化石以4460万美元(折合港币约3.4亿元)成交,创下恐龙化石拍卖最高价纪录。

  香港的化石受《古物及古蹟条例》(第53章)约束,根据该条例,除主管当局及授权人士外,任何人不得挖掘或搜寻古物,而挖掘或搜寻化石须事先获得当局发出的牌照。任何人如明知而就发现古物的位置或情况向主管当局或指定人士作出虚假陈述;或发现古物或假定古物,无向主管当局或指定人士报告,或无牌进行古物的挖掘等,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判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另外,除持有许可证外,禁止作出涉及某些古蹟的行为,违者一经定罪,可处罚款10万元及监禁1年。

  此外,如果化石所在区域属于特定的保护区,如郊野公园等,还可能违反相关的保护区规例。例如,在船湾(扩建部分)郊野公园内的赤洲因发现恐龙化石而被封闭期间,除已获许可的专家和相关人员外,任何人不得登岸或进入赤洲,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0元及监禁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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