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房委会今年4月1日已向约21万新一轮“富户政策”申报周期的公屋租户派发“富户政策”申报表及“居住情况申报表”。房委会提醒,申报期将届满,收到申报表的租户须于5月31日(本周六)或之前,填妥申报表交回所属屋邨办事处。租户及其家庭成员必须如实申报,若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可遭检控。租户如拒绝申报,其公屋单位租约将会被终止。
根据现行公屋“富户政策”,住满10年的公屋租户须每两年申报入息、资产及是否拥有香港住宅物业。除有关租户外,其他租户会于日后批次才会获发申报表,因此没有收到申报表的租户毋须担心。
如租户有任何查询,可联络所属屋邨办事处,或致电房委会热线2712 2712、房屋署善用公屋资源分组专责热线3547 0881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