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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报告/外卖平台投诉倍增 首五个月971宗

2025-06-17 05:01:3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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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饮食外卖平台普及,竞争激烈,外卖员送餐要准时。

  近年外卖平台盛行,市民足不出户便可以留家享用美食。消费者委员会于今年首五个月,接获971宗外卖平台相关投诉。有消费者拣选外卖自取后,到达取外卖时竟发现餐厅根本不存在,食物与点餐费均损失。有外卖平台送餐混乱,延误一小时才送抵食物。消委会促请平台改善系统资讯透明度,参考内地经营外卖平台的模式,界定已接单及已出餐的定义,避免消费者“餐财两失”。\大公报记者 赖振雄(文)、蔡文豪(图)

  消委会去年接获涉外卖平台的投诉,多达1146宗,较前年上升8%,今年截至五月,收到971宗与相关投诉,比去年同期多逾500宗,当中涉及不同形式的投诉,包括迟送、漏送、送错食物、食物倒泻等问题,也有接获平台未有发放送餐延误补偿。

  下单1分钟内取消订单被拒

  杨先生经外卖平台B点餐后,因为点错食物,一分钟内取消订单,却被平台以“餐厅已出餐”为理由拒绝退款,亦不会为已取消的订单安排送餐,双方最后未能达成共识。消委会建议投诉人咨询法律意见后,再决定是否作追讨。

  温小姐经外卖平台C点餐,选择外卖自取,但抵达餐厅列明所在的商场地址后,发现并非该餐厅,向商场查询,获告知没有该餐厅。温小姐向外卖平台求助后,仅获回复称无法联络该餐厅,又报称餐厅已接单,故无法就事件退款,只能赔偿10元优惠券。

  消委会介入后,该餐厅称不设门市,只作线上经营。该餐厅更正其联络电话号码,并要求外卖平台C移除“自取”选项。最终外卖平台C全额退款予投诉人。

  吕小姐透过外卖平台A点餐,按平台显示,预计20至30分钟后送到,但45分钟过去她仍未收到食物,平台上却显示订单已完成送递。她查询后发现,送递员疑似送错餐,外卖平台则声称食物仍未送出,安排另一外卖员送递,最终她在预计送达时间的一小时后才收到食物。按照外卖平台延误补偿条款,她应获120元优惠券赔偿,但平台指外卖食物是在指定时间内送达,不符合延误补偿机制,她最终只获25元优惠券作补偿。

  消委会分析,投诉上升的主要原因,与平台竞争越来越激烈,加上市民使用外卖服务情况普及有关,今年的投诉个案中,以送餐延误或无法送餐占比最多,占近三成,升幅最多的是取消订单的投诉,今年已录得272宗,去年同期仅47宗。

  消委会表示,近年接获不少投诉,消费者反映于下单后极短时间内取消订单,仍被平台以餐厅已接单为由拒绝退款,而订单一经取消就无法恢复和安排送餐,使消费者“餐财两失”,订单取消及退款机制形同虚设。

  消委会吁分清“接单”“出餐”

  消委会署理总干事何应富指出,消费者是否获得退款,一般取决于餐厅是否已接单,但现在平台的资讯上,消费者一般也无从得知。参考内地及其他地区经营外卖平台的应用程式,一般将餐厅是否已接单的情况显示在平台界面,消委会建议本港业界可以参考类似做法。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落单前应截图记录,作为凭据,之后要不时检视订单状况,若然遇到送错、送漏,或者食物倒泻,消费者应拍照及保留收据,尽快联络平台及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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