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吴俊宏报道:立法会早前着手在现行《议事规则》的基础上,制定一套清晰全面的《立法会议员守则》(《守则》),目前已完成草拟。多位立法会议员支持新推出的《守则》,强调此举是完善选举制度后议会持续优化的重要举措。该《守则》明确要求议员须以国家根本利益和香港社会整体利益为依归,成为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守护者。他们又说,《守则》订明议员操守、工作表现和每年提交工作报告等,旨在回应市民更高期待,全面提升议会公信力与管治效能,同时促进行政立法良性互动。
《守则》订明对议员操守及工作表现的要求,包括议员必须时刻注意个人言行、保持个人诚信;行事要以国家根本利益和香港社会整体利益为依归等,并建立处分机制,不当行为最严重可停职。
立法会议员陈月明指出,市民对立法会的期望没有最高,只有更高。无论是针对议会的工作效率、议员的工作表现,还是议会整体的公众观感,都反映议会是不断进步,因此制定《守则》,其实是立法会持续优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守则》会要求议员行事须以国家根本利益和香港社会整体利益为依归。国家安全与本港各界利益息息相关,而立法会议员作为爱国者,作为爱国爱港及治港的代表之一,不仅是反映香港市民意见的代表,更是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守护者。
陈月明表示,《守则》对立法会议员言行提出标准和要求。议员作为公职人士以及公众人物,理应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全力以赴,共同维护良政善治的议政环境,亦有助保护整体议会的形象。
处分机制起警醒作用
立法会议员郭玲丽表示,相信《守则》能提升香港治理效能,促进行政立法良性互动关系。当中订明议员操守、工作表现和每年提交工作报告等,能明确议员的职责和行为准则,例如保持合理出席率、注意个人言行和形象、制定相关工作内容等,顾及公众观感和期望。
郭玲丽认为,从行政立法关系角度,《守则》提及议员行事要以国家根本利益和香港社会整体利益为依归,加强议员与政府部门互动交流,双方在政策制定和意见方向更能达成共识,促进行政和立法关系协作共赢。她强调,议员处分机制,例如书面警告、当面训诫和暂停职务等,该订立原意不是以惩罚为主,而是给予警醒作用,以免议员重复犯错。
立法会议员梁熙表示,《守则》为议员订立了更清晰、更明确的要求,回应市民对议员议政、操守等各方面的重视。其中引入了处分机制,更有着实质的作用,对各位议员同事带来了警惕作用,确保行事符合要求;而申报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亦让过去一些灰色地带得到厘清,相信更有助提升公众对议会的信心。整体而言,本届议会是完善选举制度后的议会,议事的效率对比过去有显著的提升,当然在实践的过程中大家也总结了经验,现时提出的《守则》正好针对有关问题,相信可以让下一届的议会有一个更让社会信服的平台,让立法会与行政当局有更紧密、互信的合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