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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之言/Uber:支持方案 的士业:冀划一标准

2025-09-05 05:01:3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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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提出网约车服务规管框架更多细节,Uber表示支持,继续与政府及相关持份者商讨框架下的可行方案。的士业界人士认为,条例草案内容仍存在不清晰地方,包括暂未订出网约车的牌照数量,同时要求网约车的营运条件包括检验、车龄和规格等,必须与的士看齐,才算是公平竞争。

  Uber自2014年6月开始在香港提供服务,来港至今已有超过10年。Uber发言人昨日回复《大公报》查询时形容,这天(4日)是香港就网约车规管的重要里程碑,乐见至今所取得的进展,支持政府在条例草案中提出的内容及政策方向,期待继续与政府及相关持份者就拟议的规管框架商讨可行方案。

  的士小巴商总会会长周国强认为,规管框架列明多项条件,例如“只限个人登记的私家车车主”,可以避免一辆车由多人轮流接客的情况,但部分内容例如网约车车龄最多可长达12年,跟的士车队车龄限制三年,两者存在很大距离,要求车龄同样限制三年,要与的士看齐,才算公平。

  议员:“中间落墨”吸引司机入行

  周国强同时关注,政府发出网约车的牌照数量,担心数量过多,会导致供应失衡,对网约车和的士业界也没好处。大公报记者昨日同时联络其他网约车平台,至截稿前未有回复。有熟悉相关平台运作的人士透露,部分平台负责人表明,现阶段选择低调不回应,留待政府完成立法,提供更多营运细节,包括网约车牌照数量和平台牌照费用,才会作出回应。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主席委员陈恒镔认为,政府采取“中间落墨”的做法,相信可吸引更多人申请成为网约车司机,将车辆车龄限制在12年或以下,已经十分足够。至于规定网约车车辆营运时,司机必须是该车的车主,可防止租车经营网约车,而对于坊间有意见可否增加“助手牌”,他认为有讨论空间。/大公报记者 赖振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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