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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你知/房协自负盈亏 助力政府落实房策

2025-09-08 05:01:2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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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早前接受申请的“聚然”,房协首次引入“家有长者”及“家有初生”优先选楼安排。\模拟效果图

  港人接触公屋、居屋及其他资助房屋,通常会联想起房屋委员会(房委会)、房屋署(房署)、房屋协会(房协),这三个机构有什么分别呢?

  房委会成立于1973年,是政府法定机构,但并非政府部门,负责制定及推行公营房屋相关政策。房屋署属政府部门,隶属房屋局,负责执行房委会决策。房协成立于1948年,是一个独立运作、自负盈亏的非政府及非牟利机构,既是香港公共房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落实房屋政策的合作伙伴。

  房协早期以解决战后难民住房问题起步,1952年首个出租屋邨“上李屋”落成,提供360个单位。此后,其角色随社会需求演变:1970年代参与郊区公共房屋计划,1980年代辅助房委会推行“住宅发售计划”,2000年后曾主导夹心阶层住屋、首次置业贷款等政策,近年协助政府加快公营房屋供应及安置受发展影响居民,发展多个资助出售房屋及专用安置屋邨。目前,房协管理20个出租屋邨,提供逾7.3万个住宅单位,覆盖低收入家庭至中等收入群体。

  房协的出租公屋管理及资助出售房屋销售安排,大致上会跟随政府的最新政策安排,例如近年跟随房委会引入富户政策、在销售资助出售房屋时引入“家有长者”及“家有初生”优先拣楼安排等。房协亦有“房屋实验室”之称,常试行创新的房屋计划,例如推行“长者安居乐”住屋计划,为合资格长者提供切合他们需要的居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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