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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护署无交代领“狗牌”新要求 申诉署调查

2025-10-18 05:01:4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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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申诉专员公署早前接获市民的申诉,指他最近带同已植入晶片的狗隻到渔农自然护理署的动物管理中心,为该狗隻新领牌照时,才得悉渔护署加入了新要求,狗主须出示狗隻的合法来源证明,才能为狗隻申领牌照。申诉专员陈积志昨日宣布展开全面调查,详细审研渔护署处理为狗隻新领及续领牌照的程序和机制。

  《狂犬病规例》规定,在本港年龄超过五个月大的狗隻,都必须领牌、接种狂犬病疫苗和植入晶片。渔护署辖下各区动物管理中心提供为狗隻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签发牌照和植入晶片的服务。

  陈积志:须向市民提供清晰资讯

  该名早前向申诉公署申诉的市民,被要求出示狗隻的合法来源证明,例如从宠物店购买狗隻的收据,或狗隻的防疫注射纪录。

  申诉人最终带同狗隻回家取证明,再返回中心以完成手续。申诉人指渔护署未能为加入该项新要求作合理的解说,又指当时渔护署的网页没有提及该要求。

  陈积志表示,饲养宠物狗在香港越趋普遍,施政报告也提出推广宠物友善场景的措施。社会逐渐倾向人宠共融,渔护署为申请狗隻牌照订立的程序和要求必须合理,向市民提供的资讯必须清晰,方便狗主适时为狗隻领牌、接种疫苗及植入晶片,以及为狗隻续牌及再次接种疫苗,这对于防止狂犬病爆发及有效监察狗主履行责任,以维护狗隻权益和福利至为重要。

  陈积志表示,会展开全面调查,并探讨渔护署的相关机制有否改善空间,提出适切改善建议,优化渔护署服务以便狗主妥善照顾其狗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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