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余风报道:警方于上周五(14日)接获报案,指屯门欣田邨对开行人路铁栏上,三名立法会选举候选人的推广旗帜遭人毁坏。
经调查后,上周六(15日)警方以“刑事毁坏”罪拘捕一名31岁的非华裔男子,并落案起诉,昨日(17日)上午在屯门法院提讯,案件押后至下月12日再讯,以索取精神报告。
警方翻查大量闭路电视及经情报分析,迅速锁定涉案男子特征,并于上周六凌晨一时,在欣田邨喜田楼外空地拘捕该男子。被捕男子报称无业及居无定所。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无合法辩解而摧毁或损坏他人财产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10年。
警方重申,若有人作出扰乱12月7日立法会换届选举的违法行为,警方必定果断执法,以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并确保当日选举能安全有序地进行。